签认购合同定金并非一定能退:
1.在商品房交易中,认购合同通常作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初步达成购房意向的凭证,其中定金作为购房者诚意和后续签约的担保。
2.若因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合法销售资质,导致认购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3.若双方因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未能正式签约,卖方也应将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找法网提醒,认购合同定金退还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开发商未取得合法销售资质,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认购合同无效;
2.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导致未能正式签约,构成卖方违约;
3.双方因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
4.若买方违约,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约,则定金不予返还。
但需注意,若卖方违约,如擅自修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导致签约未成,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面对认购合同定金纠纷,购房者应首先保持冷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在处理纠纷时,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寻求和解方案;
2.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3.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认购合同、定金收据、交易记录等,以便在协商、投诉或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