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发现职业病,劳动者仍然有权要求原单位进行赔偿。
1.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已经离职,只要职业病是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由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就有权找回原公司要求相应的赔偿。
2.劳动者在离职后若被诊断出职业病,应首先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一旦工伤被认定,劳动者即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这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找法网提醒,关于职业病赔偿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
1.《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和标准等,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特别强调了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中的责任。
2.《职业病防治法》则更侧重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1)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该法还明确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对离岗时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若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
3.《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这一规定为劳动者在离职后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