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并非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1.三方协议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
2.三方协议仅仅确定了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如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问题,但它并不构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正式劳动关系。
3.只有当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届毕业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要与企业进行充分的洽谈,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了解用人单位是否具备人事接收权。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
3.应届毕业生需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以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毕业生还需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并明确自身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职责关系以及协议期限。
5.在签订三方协议时,毕业生应慎重考虑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权衡利弊,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协议。
6.毕业生需要注意,一旦签署了三方协议,就意味着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基本确定,且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签订协议前,毕业生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避免在签订后出现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的印象,并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
7.如果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后有其他就业选择,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改派或其他手续。
但在此过程中,毕业生可能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性质、作用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性质上看:
(1)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书。
(2)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2.从作用上看:
(1)三方协议主要解决的是应届毕业生的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相关问题。
(2)劳动合同则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核心内容。
3.从法律效力上看:
(1)三方协议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才能确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4.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签订时间上也存在差异。
(1)三方协议通常签订于学生毕业之前,由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
(2)劳动合同则签订于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确立劳动关系之后。
因此,可以说三方协议是毕业生走向职场前的“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夫妻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