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辞职时,若领导不肯放人,劳动者可以通过明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具体来说,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并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辞职书的复印件。
2.在辞职到期以后,若用人单位仍不放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这一做法的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该法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找法网提醒,面对辞职时单位不批准的情况,劳动者首先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了辞职申请。如果是,那么即使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仍然可以离职。
1.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举的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不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极端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甚至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当辞职时单位要求收取服装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然受到了侵害。对此,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1.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单位确实存在收取服装费的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
2.一旦仲裁机构认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作出裁决,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