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担保还不上的,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则担保人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并强制执行其财产仍无法清偿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1.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则需履行自身的担保义务,以担保的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
2.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即获得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此时,担保人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1)收集并保留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等;
(2)与被担保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担保人偿还代偿款项;
(3)在必要时,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担保人的财产以追偿。
找法网提醒,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替被担保人偿还债务。
1.对于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其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主合同纠纷已经过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2.而对于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则需在债务到期时或债权人要求时即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替还债务后,其追偿权受到法律保护。担保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担保人偿还代偿款项及相应利息。
4.如果担保人在替还债务过程中产生了其他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也有权要求被担保人一并承担。
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即获得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这一权利是法律赋予担保人的重要保障,旨在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在行使追偿权时,担保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保追偿权的合法性,即担保人必须是在合法有效的担保合同基础上承担保证责任;
(2)要及时行使追偿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3)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代偿行为及追偿请求的合理性。
2.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因被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还有权要求被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