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程序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进行委托,即由相关机构或个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会安排专业鉴定人对伤情进行初步鉴定;
4.若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可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后,会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这些文书一式三份,分别交予委托人及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在伤情鉴定过程中,需要委托时应提供身份证,详尽的案情资料及医疗记录,以便鉴定人能够准确判断伤情。
找法网提醒你,轻伤鉴定应该在受伤后立即进行,一旦造成轻伤,应立即报警处理,并由公安局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1.根据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如果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的条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及时进行轻伤鉴定对于案件的侦破和赔偿的判定具有重要意义。
(1)准确的伤情鉴定结果可以为公安机关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有助于案件的侦破和犯罪嫌疑人的抓捕;
(2)及时的鉴定结果也可以为被害人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其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救济。
因此,在遭受轻伤后,受害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