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去哪里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2.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伤情鉴定流程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找法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
《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