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破产时,职工的安置措施是国企破产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
国企破产时,职工除了获得上述的经济补偿金外,还有其他形式的补偿。补偿标准主要依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
1.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找法网提醒,国企破产财产的处置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
1.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这一步骤确保了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在评估过程中,如果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那么必须由具有土地估价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企业破产财产应以评估确认的价格为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底价,并以拍卖方式为主进行转让。转让价格由市场确定,这确保了破产财产的处置能够尽可能地实现其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