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车受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全面覆盖乘客因受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找法网提醒,公交车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二是因精神损害而产生的赔偿。
1.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用于治疗受伤乘客所需的医疗费用;
(2)误工费,因受伤而无法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
(3)护理费,因受伤而需要他人照顾所产生的费用;
(4)交通费,因治疗或处理事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因治疗或处理事故而产生的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伙食费用;
(7)必要的营养费,因受伤而需要额外补充营养的费用。
2.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针对受伤乘客因事故而产生的精神痛苦或心理创伤所提供的赔偿。
公交车受伤赔偿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并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责任认定。这一认定结果是后续赔偿处理的重要依据。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调解无果,受伤乘客可以委托律师或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受伤乘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