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假释,必须同时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具体如下:
1.假释的适用对象特定,即只能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包括了由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这一条件确保了假释的适用范围明确,仅针对那些已经经过一定法律程序并被判处相应刑罚的罪犯。
找法网提醒,在对象和刑期方面,假释有着明确的要求。
1.对象上已如前所述,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期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实际执行10年以上。
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减刑后若需假释,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3.在特殊情况下,如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这些规定确保了假释的适用既具有严肃性,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1.假释的实质条件要求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的核心要求,也是最重要的条件。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犯罪分子假释后不会重新犯罪,能够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不会发生严重违反假释监管规定之情形。
2.假释还存在一些限制条件,即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且未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这些限制条件旨在确保假释的适用不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3.对实际服刑不足法律规定期限的犯罪分子需要予以假释的,都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体现了假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假释制度的实施,对于教育改造罪犯、鼓励犯罪分子认罪服法以及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功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