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轻微骨折在家休养,按照原工资计算的,具体来说:
1.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所在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职工原工资水平,按月向其发放报酬。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该条例指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对于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4.一旦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将停发原待遇,转而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工伤职工仍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待遇是不发生改变的。这一点与上文提到的工伤在家休养期间工资计算方式一致。
1.在停工留薪期内,无论职工是否实际在岗工作,其原工资福利待遇都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避免因工伤而导致经济困难,因此,工伤职工无需担心在工伤期间会因治疗而失去原有的工资收入。
找法网提醒你,对于工伤休养超期的工资待遇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虽然停发了原待遇,但工伤职工仍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至于工资待遇,若用人单位安排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继续工作,那么应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和单位规定支付工资。
3.若工伤职工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且符合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则可按照规定领取伤残津贴。
4.若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未安排工伤职工工作,也未支付相应待遇,工伤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对于超过休息时间安排员工上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