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计算主要依据其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对比,高利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1.一旦超出此限度,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放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若借贷双方自愿达成高额利息的协议,并不违反法律,只是在发生纠纷时,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2.在实际操作中,高利贷的利息可能会按日、月、年等不同周期进行计算,这完全取决于借贷双方在借款时的约定。
3.无论如何约定,其利息都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标准,即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若超过此标准,则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面对高利贷到期无力偿还的情况,一些借款人可能会抱有“能不还就不还”的心态,认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拖欠也无妨。
1.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而是其超出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护。
2.根据法律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在此范围内的利息则属于合法利息,法律将予以强制保护。
因此,对于高利贷的偿还,借款人应明确以下几点:
1.合法债务必须偿还。即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部分以外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借款人需要尽力偿还。
2.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利息过高部分无效。如果借款人认为高利贷的利息过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并据此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
3.注意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
(1)高利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
(2)但如果放贷公司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存在威胁借款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则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借款人应及时报警处理。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1.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期间从借条确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展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同样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民事权利的保护。
3.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同样地,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4.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