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4个月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这是对劳动者个人权益的明显侵犯。
1.劳动者应首先明确,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权,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
这些证据在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时至关重要。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申请劳动仲裁是维权的重要途径。
1.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劳动者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劳动者应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4.在准备好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在入职4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权利的主张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无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2)劳动者未签订过具备劳动合同内容的入职登记表,因为这样的入职登记表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劳动合同的替代品,从而影响双倍工资赔偿的主张。
找法网提醒你,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综上所述,面对入职4个月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情境,劳动者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