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诉讼时效过了,一般来说,权利人的撤销会消灭。
2.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讨论基于的是“撤销”诉讼时效这一表述可能带来的误解,实际上在民事诉讼中更常见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或延长。
3.若是指诉讼时效已过,而权利人希望继续追诉,那么通常需要考虑的是诉讼时效是否可以通过某些法定事由得到延长或恢复。
4.在常规情况下,一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便失去了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5.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权利人因客观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能行使请求权,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找法网提醒,当权利人起诉到法院后,如果双方经过调解达成解决方案,原告可以选择撤诉。
1.在撤诉的情况下,诉讼时效会因此而中断,并从撤诉生效的当日开始重新计算。这意味着,撤诉行为被视为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从而导致了诉讼时效的中断。
2.需要注意的是,撤诉必须是原告提请的,被告及其他当事人没有权限进行撤诉。
3.撤诉后,如果权利人决定再次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将从撤诉生效的当日开始重新起算,而不是从原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开始。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存在以下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将中止: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可能因无法确定继承关系而无法行使请求权。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导致权利人无法自由行使请求权。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这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化、法律修订等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的情况。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这意味着,当中止事由消失后,权利人需要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否则将失去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