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丢失职工档案时,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这一责任归属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企业管理规范而得出的明确结论。
1.具体来说,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负责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2.在实际操作中,若单位未能履行好档案管理职责,导致职工档案丢失,不仅可能面临职工的索赔要求,还可能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因此,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找法网提醒,单位丢失档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该规定详细阐述了企业职工档案的管理要求、转递规定以及责任归属等方面。
1.其中,第五条明确指出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2.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了转递档案的具体要求,包括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等,以确保档案的转递过程安全、可靠。
这些规定为用人单位在档案管理中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其在档案丢失时承担责任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