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被经营者或销售者侵权后,为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以及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投诉。
1.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均有权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则专注于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
找法网提醒您,消费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保障消费者其他权利实现的前提。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包括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是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这有助于消费者形成集体力量,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这有助于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