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社保局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时,主要采取以下步骤:
1.社保局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包括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详细分析,通过电话询问相关人员或与当事人进行面谈等方式,来判断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2.对于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社保局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社保局会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于伤情复杂的情况,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30日。
找法网提醒,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以及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申请人还需要提交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这些身份证明材料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社保局会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认定结果。
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
这些情形涵盖了工伤认定的主要范围,为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
(3)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
这些视同工伤的情形进一步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保障了更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这些标准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