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后,一般仍然能考公务员。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不会因此导致政审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包括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行政拘留并不在禁止录用的范围内。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因此,行政拘留后,若其他条件符合公务员招录要求,通常可以报考公务员。
找法网提醒您,公务员政审的内容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政审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1.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主要有两种方式:面审和函审。
(1)面审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2)函审则是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完成政治审查。无论是面审还是函审,考生都需要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2.政审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2)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3)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4)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若有特定情形,如受过刑事处分、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等,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3.政审的工作程序包括组织准备、考察和审核三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班子,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2)考察阶段,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包括查阅档案、听取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3)审核阶段,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考核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