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包括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具体来说:
1.过错原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并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医疗损害赔偿中最基本的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虽然无过错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中并不常见,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那么医疗机构也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找法网提醒,医疗损害赔偿的具体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这种过失可以是疏忽或懈怠,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如果不具有过失,就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这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如果是正常的医疗操作,则不属于医疗损害。
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并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包括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中度残疾等不同程度的损害。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是凭据支付的,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这是患者因医疗损害而额外产生的医疗费用。
2.误工费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和误工时间来计算的。这反映了患者因医疗损害而失去的收入。
3.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这些费用或补助的支付标准或计算方法在相关法律或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1)陪护费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和陪护时间来计算的;
(2)残疾生活补助费则根据各地标准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按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3)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根据不同损害程度来确认。
总的来说,医疗损害纠纷的赔偿标准旨在全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因医疗损害而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