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不到对方时,起诉离婚是可行的,但过程相对复杂,具体如下:
1.离婚起诉原则上要求双方到场,以便于法院审理双方的身份关系及感情状况。
2.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在准备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原告需要收集并提交一系列合法的证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夫妻的有效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等。
4.如果之前已经提起过离婚诉讼,还需要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如果被告属于过错方,原告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5.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6.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而定,如果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法院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如果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法院会加收1%的诉讼费。
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法院能够依法受理。这些材料包括:
1.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详细陈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
2.夫妻的有效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3.原告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
4.之前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如果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则需要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如果被告属于过错方,原告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以要求离婚赔偿。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照片、视频等,用以证明被告的过错行为。
在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重要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因此,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要收集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以支持自己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