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未必需要负责。这取决于误诊是否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要件。
1.诊断的本质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从而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使病情得以改善。因此,错误的诊断,包括不正确的诊断以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都可能被视为误诊。
2.当误诊导致患者受到损害,且满足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时,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找法网提醒,关于医院误诊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该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1)这意味着,如果误诊的发生并非由于医院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的不配合、紧急情况下的合理诊疗或医疗水平的限制,那么医院将不承担责任。
(2)如果医院未尽到诊疗义务,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医院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面对医院误诊的情况,追究责任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患者或其家属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误诊的诊断记录、治疗记录、损害后果等,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导致患者受到损害。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医院的责任。
(1)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患者或其家属应当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证据收集、诉讼代理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患者或其家属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