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主次责任划分后,赔偿方式如下: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范围内只区分有责与无责,并不区分主次责任。无论事故中各方责任大小如何,交强险都会按照其规定的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3.赔偿后,若仍有不足部分,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各方当事人分摊。
因此,在交强险赔偿环节,主次责任并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赔付流程,但会影响后续的责任分摊和赔偿比例计算。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根据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则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4.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找法网提醒,申请交强险理赔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这是理赔的基础文件,证明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关系。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详细陈述事故经过及索赔请求。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文件用于确认事故双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这些文件用于证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认定。
5.若被保险人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则需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些文件用于证明受害人的损失情况及赔偿金额。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提供以上材料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况及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