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造成财产损失的,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