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可以在南宁办理离婚手续,但有一定条件限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1.对于常年在南宁生活工作的异地夫妻,如果感情不和需要离婚,且协商不成,是可以在南宁办理离婚手续的。
2.如果被告方在南宁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南宁的被告方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
3.如果能提供双方均在南宁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也可以在南宁办理离婚手续,但同样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在南宁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进行。诉讼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
(1)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2)人民法院在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会进行立案,并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审理阶段:
(1)人民法院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调查收集证据、通知当事人等,然后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
(2)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会进行陈述、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判决。
3.判决阶段: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公开宣判。
找法网提醒,异地离婚不允许协议方式,只能选择诉讼方式。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方式。
2.对于异地夫妻来说,由于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所在地,因此无法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无法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
因此,异地夫妻如果想要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和判决。这一点需要异地夫妻特别注意,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选择错误的离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