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的钱,追回的措施具体如下:
1.可以寻找证人。证人证言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证明效力,只要证人能够作证且证言属实,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录音资料也是一个有效的选择。
(1)无论是电话录音还是录音笔录音,只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并具有证明效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在录音时,务必确保录音清晰、内容完整,并保留好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以佐证录音的真实性。
3.汇款凭证和银行流水也是证明借款事实的重要依据。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的,那么转账凭证和银行流水将直接证明双方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
4.短信记录、网络聊天记录(如微信等)以及催债录音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些记录应能够清晰反映借款行为的存在和双方的约定。
要证明出借人已经将该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当事人需要根据当时给钱的实际情况来寻找证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类型:
1.收条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借款人在收到现金时出具了收条,那么这张收条将直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2.银行转账、支付宝转款、微信转账等电子支付记录也是有效的证据。这些记录可以清晰显示借款的转账时间、金额和收款人等信息,从而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
3.如果上述证据都没有,那么出借人可以尝试通过沟通让对方承认收到过借款。这种承认的形式可以是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或双方面谈的现场录音等。
找法网提醒你,这些证据虽然不如收条或电子支付记录直接,但只要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借款纠纷中,电子证据如支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的交易信息、聊天记录等,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庭对电子证据的完整性与可靠性有严格要求。
1.应妥善保管电子证据的原始介质,不要误删或篡改,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对电子证据进行备份或公证,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2.在提交电子证据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意味着电子证据应能够清晰反映借款行为的存在和双方的约定,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
3.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或删除,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借助专业技术手段进行鉴定或恢复。
因此,在收集和使用电子证据时,务必谨慎小心,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