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的主要区别在于产权的完整性和法律地位的不同,具体如下:
1.大产权房,即购房者同时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这意味着购房者拥有对该房产占有、收益和处分的四项完整权能,可以合法地进行二手房交易,并且所购买的房屋建在合法的建筑用地上。
2.而小产权房则缺乏完整的产权,通常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其法律地位较为模糊。
3.大产权房是购房者按照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后拥有全部产权,包括房屋的各项支配权利。
4.与此相对,小产权房则可能因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而面临诸多法律限制,如无法合法交易、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等。
1.大产权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出让时间来确定,一般为70年或50年。这是指购房者从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对该土地及其上的房屋拥有使用权的期限。
2.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年限并不等同于房屋的所有权年限,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的。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续期或重新出让。
3.与大产权房相比,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则没有确定的时间,可能随时终止。这主要是因为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存在争议或未得到合法授权,因此其使用期限无法得到保障。
找法网提醒,大产权与小产权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产权的完整性和法律地位上。
1.大产权是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无需在二手房交易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
2.而小产权则是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在再转让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3.关于大产权与小产权的说法还存在多种解释。
(1)将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将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小产权”;
(2)将国家发产权证的称为“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称为“小产权”。
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仔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确保所购房屋为大产权房,以避免因产权问题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