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存款,确实算是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及一般原则,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各自所拥有的财产,包括存款,均被视为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例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找法网提醒,如果当事人在结婚前,其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婚前存款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一法律条文清晰地界定了婚前存款作为个人财产的法律地位,为处理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找法网提醒,离婚前转移存款,是一种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
1.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如银行存款,这将被视为恶意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一旦被发现,转移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因此少分或不分财产。
2.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前转移存款不仅不能达到逃避财产分割的目的,反而可能因此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当事人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应遵守法律规定,诚信为本,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