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聘请人员时,确实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用工组织,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必须遵循该法之规定。
2.《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便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若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只要在中国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找法网提醒,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立刻离职。
1.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其中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
2.在现实生活中,若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视为形成了非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3.在这种关系下,劳动者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须提前三十日进行告知和申请。
这意味着,如果个体工商户未与聘请的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些人员有权选择立刻离职,而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个体工商户在聘请人员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那么就需要向这些人员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个体工商户在聘请人员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