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情人的财物,有可能要回,一般来说,如果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这些被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通常不予支持。
1.赠送的财物是不能要回的,如果赠送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情况就不同了,当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时,这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2.如果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赠与行为就会失效,赠与人就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3.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财物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那么可以酌情扣减后返还。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财物:
1.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财物。
2.与有配偶者恋爱并赠与个人财物,若该有配偶者未告知赠与方其已结婚,赠与方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赠与行为并返还财物。
3.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配偶同意,那么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财物。
在面临赠送财物能否要回的问题时,选择合适的律师咨询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建议:
1.看律师事务所:选择有良好口碑和专业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确保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看律师的名气和以往成绩:律师的名气和以往的成功案例可以作为选择律师的重要参考。
3.与律师直接接触:在确定要找哪位律师后,不妨与律师进行直接接触,了解其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
4.查看律师执业证书:在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前,务必查看律师是否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执业证书,以避免受骗上当。
5.商谈律师费用:当你确定要委托哪位律师,并且律师也愿意接受委托时,双方应商谈律师费用,确保费用合理且透明。
6.办理委托手续:经律师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应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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