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不发工资,可以要求赔偿。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3.当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时,劳动者不仅有权辞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面对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
1.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这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首选方式。劳动行政部门的介入通常能够促使用人单位及时支付工资,以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解决纠纷。
2.如果投诉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涉及更复杂的请求,如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还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强制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赔偿工资的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来确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这是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