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买房意向金不给退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投诉,或者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2.意向金本质上并不属于定金,它更多地是购房者表达购房意向的一种支付手段。
3.当购房者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屋时,中介或开发商应当退还这笔意向金。如果拒绝退还,将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果中介或开发商无理拒绝退还意向金,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可以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或查处违法行为。
(2)如果投诉无果,购房者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或开发商退还意向金,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找法网提醒,为了避免买房意向金陷阱,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轻易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定金。在商品房交易中,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注意合同中的用词。在签约时,购房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定金”这个词语,而可以用“订金”等代替。因为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的“订金”等款项通常能退回,而“定金”则可能无法返还。
3.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在签订认购协议时,购房者应仔细查看合同内容,明确约定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以及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