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确实算合同,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在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口头方式就某一事项达成意思表示真实且合法的共识,该共识不违背公序良俗时,便有效。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也明确指出:“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因此,口头约定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具备合同效力的。
口头约定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要件。
1.当口头约定符合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等条件时,该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2.虽然口头约定没有书面文字作为直接证据,但在法律上同样受到保护,口头约定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旦发生纠纷,由于其缺乏书面记录,往往难以取证,导致双方难以证明各自的主张。
因此,在涉及重要事项或较大金额的交易中,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潜在的纠纷风险。
找法网提醒你,口头约定与书面合同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显著差异。
1.在形式上,口头约定是通过语言交流达成的共识,而书面合同则是以文字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在内容上,书面合同通常包含详细的条款和条件,如当事人的姓名、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而口头约定则可能较为简略,仅涉及双方的主要共识。
3.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以及价款或报酬较高的合同等,则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这些差异使得口头约定和书面合同在法律效力、纠纷解决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因此,在选择合同形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