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档案的保管责任通常不由个人承担,根据我国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在辞职之后将会移至相关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保管。
1.这一规定确保了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来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则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
2.如果尚未找到能够采纳档案管理的相关公司,个人档案同样会交由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处理。
3.这样做的好处是,人才交流中心作为专业的档案管理机构,能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为个人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找法网提醒,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以及已就业但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档案,采取了多种管理办法以确保其妥善保管。
1.对于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2.对于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3.对于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保管方式,个人都不得管理、传递和调阅本人档案,以确保档案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如果个人档案不慎丢失,将给个人的未来发展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一旦发现档案丢失,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档。
1.补档的具体流程是,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毕业证书、工作证明等。
2.补齐这些材料后,个人可以将其交给人才交流中心或相关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归档。
3.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评定职称、考研、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多个方面。
因此,个人应高度重视档案的保管和补档工作,确保自己的档案完整无损。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更是需要保管好档案,以免影响政审等环节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