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交不起
更新时间:2025-04-26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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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罚款被强制执行后仍交不起,当事人可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依据《行政处罚法》,经济困难者可获批准暂缓或分期缴纳,但延期时间需行政机关和法院决定。应及时沟通提出申请。
一、
行政罚款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交不起
行政罚款被强制执行后,如果当事人仍然交不起,可以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
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当事人的申请和行政机关的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最长可以延期缴纳的时间,这需要根据行政机关的审查和法院的判断来决定。
因此,当事人在面临无法按时缴纳罚款的情况时,应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提出合理的申请。
二、
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一定比例加处罚款;
2.划拨存款、汇款,即直接从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罚款金额;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即将当事人的可执行财物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抵缴罚款;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即针对某些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5.代履行,即行政机关代替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费用;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通过媒体公告、信用惩戒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这些方式旨在确保罚款的顺利执行,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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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款500元,不交,还会强制执行吗?
行政罚款不交是一定会被强制执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