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不能继承宅基地,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民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遗产范畴,不存在继承的说法。
1.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一旦户口迁出,继承人仍然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2.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保持完好,不倒塌,继承人就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使用权不允许用于翻新或重建房屋。
因此,户口迁出的继承人应尽力维护老家的房屋,避免其因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翻建,但可以进行必要的修葺,只要房屋存在,村集体一般不会收回宅基地。
农村居民在申请宅基地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住房影响规划需重建:现有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2.分户标准不足: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3.无住房的外来户: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4.技术人员落户: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5.回乡定居人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以下情况不能申请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找法网提醒你,当遇到拆迁时,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仍然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
1.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针对宅基地的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而不是宅基地的使用人。
2.针对房屋的补偿,由于继承后房屋的产权属于子女,无论户口在哪里,都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
因此,在拆迁时,户口迁出的继承人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获得应有的拆迁补偿,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以便在拆迁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