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未取出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并不因体内是否植入钢板而有所改变。
当工人在工作中遭遇意外,导致体内植入了钢板,若此前未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在钢板尚未取出时,依然有权申请工伤鉴定。工伤事故的处理需遵循一定的程序:
1.需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若已签订劳动合同,则无需此步骤)。
2.认定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这包括可能发生的诉讼过程。
3.进行劳动技能鉴定,以评定伤残等级(需注意,此处的鉴定为劳动技能鉴定,而非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
5.赔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工伤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找法网提醒,关于钢板未取时的工伤鉴定有效期限,实际上,工伤鉴定的有效期与钢板是否取出并无直接关系。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
1.《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指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因此,工伤鉴定的有效期主要取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而与钢板是否取出无关。
在钢板未取出的情况下申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与常规工伤申请基本一致。
1.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的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2.根据具体情况,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因工外出期间的派工单、出差通知书等原始证明材料。
3.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作息时间表、正常路线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4.若直系亲属或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单位工会介绍信等。
准备齐全这些材料后,即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