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有:
1.全面覆盖原则是判定专利侵权的基本原则之一。
(1)它要求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必须包含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即“一一对应”。
(2)如果被控侵权物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2.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及全面覆盖原则时,还需注意禁止反悔原则。
(1)禁止反悔原则是指在专利审批、撤销或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作了限制性修改或者陈述,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将该限制性修改或陈述作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
(2)专利权人不能对其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已经放弃的内容,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再重新主张。
3.自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也是判定专利侵权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是指如果被控侵权技术属于自由公知技术,即该技术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已为公众所知,那么即使该技术落入了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不构成专利侵权。
找法网提醒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了专利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方式。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一旦引起纠纷,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若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若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对于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5.对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纠纷,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要求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找法网提醒你,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多样,旨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1.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这种方式相对灵活,能够快速解决争议,减少诉讼成本。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沟通,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2.若协商不成,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3.当事人还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1)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认定。
(2)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