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协议无效,特别是约定担保人放弃追偿权的条款,是无效的,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
1.即使双方在合同中附加条件,明示要求一方放弃对另一方的追偿权,这样的条款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追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它不能被个人间的协议所剥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所指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因此,任何试图通过协议放弃追偿权的行为都是无效的,保证人仍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阐述。
1.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法律条款清晰地界定了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所享有的追偿权利,以及追偿的范围和限制,强调了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基于其已经承担的保证责任而产生的,且这一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找法网提醒你,当保证人追偿权发生纠纷时,诉讼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
1.保证人需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明确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在诉讼过程中,保证人需要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积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4.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保证人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