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限最长的时间是1年零60天。工伤认定并非由《劳动合同法》来界定,而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认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若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3)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第二十条还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方。
因此,工伤认定的最长时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年加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的60天,即1年零60天。
找法网提醒,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是确认工伤职工身份和工伤责任归属的重要依据。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是证明职工受到伤害性质和程度的必要文件。
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待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才会受理其申请。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
1.若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意味着,在工伤认定争议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证明该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的责任。
2.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那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倾向于认定该事故伤害为工伤。
因此,用人单位在面临工伤认定争议时,应积极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