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子登记谁的名字,并不意味着房子就是属于谁的,房产的归属是由房产证上的名字决定的,而不是由户口或者拆迁时的户主决定的。
1.即使拆迁时的户主是某人,但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此人,那么该房产的归属权也不属于户主。这一点需要明确,以避免因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在实际操作中,拆迁单位会依据房产证上的信息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拆迁房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1.房屋补偿费,也称为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具体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则是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不便而产生的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则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而设立的,具体金额和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补偿费的计算和发放主要依据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差价两种。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则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则包括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找法网提醒你,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单位会依据上述标准进行计算,并将补偿费发放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仔细核对补偿金额和发放情况,如有异议,应及时向拆迁单位提出并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