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打工老板不给钱时,童工及其监护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1.童工或监护人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3.童工或监护人还可以选择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不需要律师代理。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结果不公,童工或监护人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执行来维护自身权益。
找法网提醒,企业使用童工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也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如果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还会被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也会受到1万元的罚款处罚。
4.对于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标准会加倍,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5.如果童工患病或受伤,用人单位还需要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