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一定就是失信人员了。
1.被执行人是指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和义务的当事人。然而,并非所有被执行人都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只有当被执行人具备特定的条件,他们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如下:
(1)具备充足的财产状况却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或者采用伪造证据、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等方式阻碍或反抗执行工作。
(3)或者是通过制造虚假诉讼、隐瞒转移财产等行为故意逃避执行程序。
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被执行人等同于失信人员。
找法网提醒,被执行人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采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以及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这些都是被执行人可能被视为失信的具体情形。一旦被执行人存在上述行为之一,人民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将承受严重的法律后果。一旦被执行人被认定为失信,其个人信用将受到极大损害,这将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诸多不便。
1.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也无法在星级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2.失信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可能会被冻结,财产可能会被查封或拍卖以偿还债务。
3.更为严重的是,失信被执行人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如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因此,被执行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以避免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承受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