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被列为失信人名单有可能是可以取消的,但这并非自动过程,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经过相应的程序。
1.当担保人履行了其所担保的债务,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与债权人的纠纷,并经过法院确认后,其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有可能被撤销。
2.担保人应积极配合债权人及法院,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以期恢复自己的信用记录。
担保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担保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担保人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担保人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也可能导致担保人被列入失信名单。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担保人失信名单可否取消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取消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并非易事,需要担保人付出一定的努力。
1.担保人需要积极履行其所担保的债务,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与债权人的纠纷,担保人还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解决了纠纷。
2.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撤销失信被执行人身份的决定。
3.担保人应认真对待自己的信用记录,积极履行义务,以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自己的生活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