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获得胜诉后,想要拿到应得的工资,首先需要确认仲裁裁决是否已经生效。这通常涉及到两个步骤:
1.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确认公司是否有提起上诉。如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则仲裁裁决即告生效。
2.若仲裁裁决已生效,接下来便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复印对方签收日期证明,以证实对方已收到裁决并过了上诉期。
完成这些准备后,即可携带仲裁裁决书原件到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并填写相关表格。在此过程中,可咨询立案庭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找法网提醒,如果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提交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书等相关材料,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划拨等措施,以确保劳动者的工资得到支付。
4.劳动者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追讨工资,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与法院和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以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涵盖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各种争议。具体而言,这些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争议;
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离职等方面的争议;
4.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产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审查,确保所受理的案件符合其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