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处理合法,但前提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明确且合法的规定。
1.如果公司在其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并且这一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且已经过公示或告知员工,那么公司可以依据这一规定,在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后视为其自动离职,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2.则自动离职处理方式是合法的,但公司需确保所有程序正当且留有充分证据。
旷工三天自离确实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1.当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且公司有相关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条款作为依据时,公司可以认定员工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进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但公司需注意,在采取这一行动前,应向员工送达催告到岗履职通知书,明确其因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视为其单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还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
员工因旷工而离职后,公司应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处理。
1.公司应确认员工旷工的事实及天数,并核对其是否已满足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自动离职条件。
2.若条件满足,公司可正式通知员工其已被视为自动离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资、缴纳社保费用、出具离职证明等。
4.公司还应注意保留与员工旷工、离职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
找法网提醒你,在处理过程中,公司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