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后一般不需给父母钱,并没有固定的法律规定。这主要取决于家庭的具体情况和成员之间的协商,在传统观念中,子女在经济上支持父母被视为一种孝道和责任。
1.在现代社会,随着女性独立经济地位的提升,女儿婚后是否继续给予父母经济支持,更多地取决于她个人的经济能力、家庭负担以及与父母之间的协商结果。
2.如果女儿有能力并且愿意,她可以继续为父母提供经济帮助;如果经济压力较大或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她也可以不这样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且子女已成年并具有赡养能力,那么子女有义务支付赡养费。这一义务并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
因此,在父母离婚后,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子女是需要支付赡养费的。当然,具体的赡养费用、支付方式等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成年子女确实有义务赡养父母。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找法网提醒你,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对家庭伦理道德的尊重。
2.成年子女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主动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
3.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赡养义务的宣传和教育,营造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