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授权卖正品产品,在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可能构成侵权。
1.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1)即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不得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不得在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2.若商家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擅自销售其正品产品,尽管产品本身为正品,但因未获得商标使用许可,仍可能侵犯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找法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列举了多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
这些规定为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产品授权书与商标侵权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1.产品授权书是注册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生产产品的书面证明文件。
它明确了被许可人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商品种类等关键信息,是保障双方权益、防止商标侵权的重要法律依据。
2.若商家持有有效的产品授权书,并严格按照授权书的约定使用注册商标,则不构成商标侵权。
3.若商家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则可能触犯《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面临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因此,产品授权书对于明确商标使用权限、预防商标侵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