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房产仍附有未还清的贷款,确实可以过户给其中一方,但这一过程需得到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的同意。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即原房屋所有人)有权转让抵押财产,但这一转让行为需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在离婚情况下,若双方协商一致将未还清贷款的房产过户给其中一方,需先向银行提交书面协议,并经银行核查及担保公司担保后,方可办理后续的公证及过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离婚过户房产给一方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双方需向银行出具关于房屋产权变更的书面协议,并经过银行的核查和担保公司的担保;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3.持公证后的文件及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整个过程中,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是顺利完成过户的关键。
离婚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特别是《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转让的相关事宜,为离婚时未还清贷款的房产过户提供了法律支持。
2.《民法典》中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条款,也为离婚房产过户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法律框架。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离婚房产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