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员工离职时,公司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处理。
1.若员工因违反公司劳动制度或纪律而离职:
(1)对于已行使的股权激励部分,公司有权要求创业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所指代理人,以最低价格回购。
(2)对于未行使的部分,则不再派发。
2.若员工离职并未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1)对于已行使的股权激励,公司可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保留其权益或进行回收。
(2)至于未行权部分,同样视为无效,不再执行。
这样的处理方式旨在维护公司利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性。
找法网提醒,员工离职后的股权激励权益,需遵循公司既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间可相互转让股权,且股东向外部转让股权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在员工离职情境下,其股权激励权益的处理更多依赖于公司内部规定。
3.一般而言,公司会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离职员工的权益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保留或作废等选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同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违规离职的员工,其股权激励权益的处理应更为严格。
1.公司需明确界定“违规离职”的具体情形,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等。一旦确认员工违规离职,公司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机制。
2.对于已行使的股权激励部分,公司有权要求按照最低价格进行回购。对于未行使的部分,则直接作废不再执行。
3.公司还可根据内部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离职员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