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过户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24-11-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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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动迁房过户遇问题,被拆迁人应明确权益并维权的方法是可拨打12348专线举报,申请信息公开收集违法证据。若权益受侵,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
动迁房过户怎么维权
面对动迁房过户过程中的问题,被拆迁人首先应明确自身权益,并积极采取行动进行维权:
1.具体而言,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维权,同时利用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收集征收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作为维权的证据。
2.若动迁房过户过程中存在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行为,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
动迁房补偿形式及权益
找法网提醒,动迁房的补偿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保留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这种方式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2.作价补偿则是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解决拆迁安置中的各种问题。
3.还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既考虑到了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保护,又兼顾了拆迁人的利益,有利于协调双方在补偿形式上的分歧。

三、
对动迁安置不满的解决方式
1.若对动迁安置不满意,被拆迁人首先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请求其介入调解。
2.被拆迁人也有权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对于裁决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在此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以便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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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子怎样过户手续
办理动迁房房产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等材料至当地房管局。
2. 房管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的日期缴纳税金。
3. 凭完税证明领取房产证。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需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关于动迁房过户
动迁安置房办理过户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动迁房可以过户吗,动迁房需要哪些条件
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是首先房屋是产权明晰的房产;其次,当事人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部门要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准予过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